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29

BE29.之前所声明

BE29.之前所声明的事实(n.19,20)——三位一体、原罪、基督之功的归算、因信称义这些观点乃是改教者们从天主教传承过来的——于是显明出来了。解说这些事,是为了说明他们教义的起源,特别是信与好行为的分离、或唯信之教义是如何产生的,还说明了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无非为了与天主教断绝,并且还说明他们之间的分歧归根结底言语多过实质。‘从之前引证的内容,可明显看出更正教信仰的根基建立在什么基础上,它们产生于怎样的启发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22

Faith22.真正

Faith22.真正被称为爱的,是对主之爱,对邻之爱是仁。对人来说,对主之爱只能存在于仁里面;主正是在仁里面与一个人结合的。由于就其本质而言,信就是仁,所以可推知,没有人能拥有对主的信,除非他处于仁。结合从仁通过信而来;主通过仁与人结合,人通过信与主结合。结合是相互的,对此,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(102–107节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35

Faith35.之所
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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